金年会

金年会2021年招生章程

發布者:黨政辦公室發布時間:2021-10-12浏覽次數: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我院開展招生工作。

   第二條 金年会(以下簡稱學院),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範招生行為,體現“公平競争、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 本章程适用于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

   第四條 學校全稱:金年会,國标代碼:12911。

   第五條 辦學性質:綜合性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由哈爾濱市政府創辦、黑龍江省政府審批、國家教育部備案;業務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金年会,學生畢業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條 辦學地點: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科技路20号薩菲爾名邸A座1203室。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院成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2021年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讨論決定學院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管理工作。學院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第十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關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院2021年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專業目錄以國家新頒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按投檔分确定最低錄取分數線黑龍江省的考生按照“專業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依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外省考生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錄取。在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照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相關規定錄取。對所填報專業志願均未錄取的投檔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錄取;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進行退檔處理。在成績相同(同分末段)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綜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考生參加黑龍江省美術類統考,符合藝術類專業錄取條件,學院根據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要求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文化課成績也相同時,再按文化課成績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并在高考文化課總分相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四章  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以下簡稱“高本貫通”試點)

   第十七條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黑教職函〔2021〕44号)要求,學校今年開展“高本貫通”試點工作。“高本貫通”試點招生對象為省内當年參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職(專科)層次錄取,經轉段考核合格後,以專升本形式錄取到對應本科院校繼續學習。招生計劃以當年省教育廳公布為準。試點專業如下:

    1.金年会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專科)對接哈爾濱理工大學自動化專業(本科)

    2.金年会智能焊接技術專業(專科)對接黑龍江科技大學焊接技術與工程專業(本科)

    3.金年会電子商務專業(專科)對接哈爾濱商業大學電子商務專業(本科)

    4.金年会現代物流管理專業(專科)對接哈爾濱商業大學物流管理專業(本科)

   第十八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批次為高職提前批次,錄取學生五年均在金年会培養。

   第十九 “高本貫通”試點專業前三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專科同一專業标準收取,後兩年學費按照本科高校同一專業收費标準收取。

   第二十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學生考核轉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準和考核辦法,并在新生入學一個月内向學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牽頭開展,時間一般在第2學年末。考核合格學生由學校在第3學年春季學期辦理“專升本”錄取手續,完成專科培養方案後,第4學年秋季學期進入本科學習;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不再進行本科階段的“高本貫通”培養,進入本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按專科畢業标準繼續完成學業;考核合格的學生若自願退出“高本貫通”培養計劃,可轉入相同或相近專業按照專科畢業要求繼續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學生前三年為專科學籍,由高職院校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通過轉段考核的學生,以專升本形式進入對接本科院校後轉為本科學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培養期間,原則上學生不得轉學、轉專業。

   第二十二 “高本貫通”試點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内,完成前三年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專科畢業證書。轉段進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内,完成後兩年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起點”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條例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 “高本貫通”試點其他事宜按照《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第五章  收費标準

   第二十四條 學費标準依據《黑龍江省物價局  黑龍江省财政廳關于我省公辦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專科專業學費标準的通知》(黑價聯【2017】37号)文件執行。 

第六章 其它事項

   第二十五條 學院執行國家獎、助學金政策,同時設立院級獎、助學金。院級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院級助學金為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扶措施之一,面向全體在籍貧困學生評定,每學期評定一次。學院通過銀行為符合條件的學生辦理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陽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門及考生和家長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後,學校進行身體健康複查,對于複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解釋權屬金年会招生就業工作處。 

第八章 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www.xahdcm.com

   招生聯系電話:0451—86662346、86681627、86636745 

   傳真:0451—86683403

   郵編:1895165257

   學院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哈平路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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